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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南洲镇等乡镇2016年度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9-27
南县南洲镇等乡镇2016年度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县南洲镇等乡镇2016年度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南招核(201625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县南洲镇等乡镇2016年度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南县南洲镇等乡镇;

2.3      模:项目投资481.13万元,规模面积266.87公顷;

2.4  工期要求:项目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两个标段,各标段的合理定价为:

序号

标段号

合理定价

(万元)

备注

 
 

合计

481.13

 

 

1

一标段

247.47

 

 

2

二标段

233.6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必须是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省整治局)备案并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一期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单位合格投标人(省整治局下文禁止投标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不能参与投标);合格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单位资质和法人代表等相关信息必须与省整治局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提供可查询的为缴费正常的社保凭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无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是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合格项目经理人员名单最新一期更新备案的合格项目负责人,且须持有湖南省《全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2012年以前为《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培训证”)(省整治局下文禁止投标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不能参与投标);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理培训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参与本项目报名的建造师必须是今后负责该项目的负责人,且无任何领域在建项目,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在报名时,需确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一旦确定则不得更改,直至本项目开标结束该项目经理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严禁挂靠和委托等违法违规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省整治局将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予以严肃处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具有相关岗位证书,并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无任何领域在建项目;

3.4 注册建造师和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具有近36个月有一个已竣工的类似工程经历(类似工程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或国土整理工程,已竣工的工程必须要有中标通知书、合同和建设单位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没有竣工验收或没有证明材料的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5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湘土整发[2015]15号”文件的规定,考核为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不得参与项目相关工作。施工单位须在报名时将法人承诺函、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全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后将此证押至南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中标项目经理不得再担任其他工程领域在建工程负责人,按规定常驻现场对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管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自然人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  根据湘财农综[2012]5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采用《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招投标实施细则》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 9 26 日~ 9 30 (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逾期不受理)。

6.2  招标文件400/套,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6.3  报名证件及资料:

6.3.1  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同一人,且从投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和工程结算,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时)、单位介绍信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副本),省外企业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复印件(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提供其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企业基本信息的复印件),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培训证、注册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需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和二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报名时提供,以上应有的资料缺少一项或出现一项错误均不予报名。报名后原件退回并获取招标文件。

6.4  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先到招标人处咨询相关事宜后方可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10 24 09  00,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为:2016  10 24 09 00

8.2  开标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发布公告的媒价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南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37-5217229)、南县财政局监察室(电话:0737-5248832)。

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中标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全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招标人留存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全部退还。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 系 人:秦健   电话:18907378039

招标代理: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益阳地址:益阳市资阳区迎春南路176

邮政编码:413000

联 系 人:李清

    电    话:0737-4318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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