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部门联动,强化土地执法
2016年10月27日,南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接到乌嘴乡国土资源所所长报告,该乡长春村三组有人大规模破坏基本农田准备养殖河蟹。接到报告后,执法监察大队立即组织南县公安局驻国土资源局执勤室、耕保股和乌嘴乡国土资源所迅速赶赴现场联合对乌嘴乡长春村三组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进行制止,通过对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初步认定破坏耕地的为本村村民曾某等4人,已破坏面积达3亩左右,该耕地属基本农田。
据当事人介绍,他们4位合伙人均为本村村民,破坏的耕地为他们4人从本村村民处租赁得来,面积190余亩。由于这块地方地势较低,常年被水淹,不适宜从事农业生产,准备将其围起来用于养蟹,已投入数十万元。动工之前,确实不清楚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允许,只听说县里鼓励农户发展养殖业。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立即向其宣讲相关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并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对相关当事人和村支书采集了询问材料。通过法律法规政策的宣讲,村、组干部及当事人充分理解了保护耕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均表示一定马上停止破坏耕地的行为,将已堆砌的泥堆推入田中,恢复种植条件。
(供稿:易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