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7005
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注销,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
联系方式:0737-5215075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权属证书号 | 不动产面积(m2) 土地面积 | 备注 |
李益云 | 国土使用权 | 南洲镇 火箭小区 | 南国用(2009)第756号 | 20.31 | |
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