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7005
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注销,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
            联系方式:0737-5215075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权属证书号              |                          不动产面积(m2)             土地面积              |                          备注              |         
                    |                            李益云               |                                        国土使用权                            |                          南洲镇             火箭小区              |                          南国用(2009)第756号              |                          20.31              |                                         |         
    
 
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