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bet送彩金关于
吴政球、余科宇、李泽华等同志
职务任免和有关人事安排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队、所、中心,各乡镇国土资源所:
经研究同意:
吴政球同志任政策法规股股长;
余科宇同志任土地利用股股长;
李泽华同志任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
周小犇同志任档案信息中心主任;
皮艳军同志任地籍地政股股长(试用期一年);
罗志宏同志任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利锋同志任华阁国土资源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 维同志任乌咀国土资源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高园灼同志任明山头国土资源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 帆同志任南洲国土资源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海洲同志任浪拔湖国土资源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戴玉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正股级);
徐小明同志任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夏建辉同志任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正股级);
朱晓维同志任政策法规股副股长(正股级);
张 耿同志任政务服务股副股长(正股级);
曾 文同志任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袁 雯同志任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 荣同志任工会副主席;
鲁 异同志任档案信息中心副主任(正股级);
胡敬军同志任建设用地股副股长(明确正股级);
刘红辉同志任财务股副股长;
秦 健同志任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副主任;
王 芳同志任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副主任;
欧阳惠同志任任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段笑容同志任矿产地环测绘管理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周国新同志任土地利用股副股长;(明确正股级)
易文静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钟红亮同志任人事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张宏伟、石 磊、、曹雪峰等同志任执法监察大队中队长(副股级,试用期一年);
苏丽丽同志任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管理股股长(试用期一年);
夏 纯同志任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聂仁飞同志任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张 涛同志任乌嘴国土资源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学武同志任茅草街国土资源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 军同志任青树嘴国土资源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 顺同志任中鱼口国土资源所副所长(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
毛云祥同志任明山头国土资源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涂 艺同志调整至人事股工作;
何映青、党艳辉两位同志调整至办公室工作;
吕 畅(保留副股级)、童正达两位同志调整至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工作;
唐克一同志调整至矿产地环测绘管理股工作;
朱少华、张 健两位同志调整至执法监察大队工作;
程晓芳同志调整至土地利用股工作;
陈泽锋同志调整至政策法规股工作;
张伟东同志调整至耕地保护股工作;
姜 波同志调整至规划股工作;
涂群奇同志调整至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工作;
潘 俊同志调整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
李 斌、石 磊(大)两位同志调整至工会工作;
潘传德(保留正股级)、熊早南、张冬海、刘 熠四位同志调整至征地拆迁管理所工作;
赵 彪同志调整至浪拔湖国土资源所工作;
罗润泉、胡晓东、彭文杰、彭正兴、宋 清等五位同志调整至局机关驻村扶贫办(临时机构)工作,明确罗润泉同志为局机关驻村扶贫办主任,胡晓东同志为局机关驻村扶贫办副主任;
崔新华、彭赛群两位同志待上级部门批准我局成立机关党委后,职务及工作另行安排。
免去:
戴玉泉同志政策法规股股长职务;
曹 平地产股股长职务;
刘 勇(大)同志地籍地政股股长职务;
崔新华同志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周小犇同志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陈 荣同志基建办主任职务;
袁 雯同志耕地保护股副股长职务;
罗志宏、李功政(保留正股级)、胡晓东三位同志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吕 畅同志政务服务股副股长职务;
胡敬军同志国土资源局测绘队副队长职务;
徐小明同志华阁国土资源所所长职务;
曾 文同志明山头国土资源所所长职务;
朱晓维同志乌咀国土资源所所长职务;
夏建辉同志浪拔湖国土资源所所长职务;
张耿同志中鱼口国土资源所所长职务;
姜 波(保留副股级)、张冬海(保留副股级)、杨 帆三位同志南洲国土资源所副所长职务;
鲁 异同志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管理股股长职务;
高园灼同志明山头国土资源所副所长职务;
罗利锋同志华阁国土资源所副所长职务;
李 斌、涂群奇两位同志基建办副主任职务;
王 芳同志执法监察大队综合室主任职务;
王海洲同志执法监察大队一室主任职务。
365bet送彩金党组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