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数据成果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数据成果广泛运用,湖南省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报告制度和主要数据成果公报制度的通知》,由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照国家、省、市、县的顺序依次公布的规定,各级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成果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开发布。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是沿用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路线和方法开展的第七年,也是成果发布后进一步依法规范推进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的第二年。南县2014年变更调查全面更新了全县1064.8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土地资源家底。
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南县主要地类数据
全县土地总面积106480.25公顷,其中:
耕地: 58459.95公顷(876899.25亩)
园地: 3500.09公顷(52501.35亩)
林地: 2528.04公顷(37920.60亩)
草地: 86.07公顷(1291.05亩)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8701.62 公顷(130524.30亩)
交通运输用地: 1807.77公顷(27116.55亩)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31214.32公顷(468214.80亩
其它土地: 182.39公顷(2735.85亩)
二、全县耕地质量情况
由于南县地处长江中下游,系洞庭湖新淤之地。地势自西向东南微倾,平均海拔28.8米,高差不足10米,除明山、寄山两处山岗外,一马平川,属于典型的平原地形,所以全县全部为2度以下耕地。
三、人均耕地占有量
2015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显示全县耕地数量为58459.95公顷(876899.25亩),全县人均耕地约为1.29亩(按全县68万人口计算),仅占全国人均耕地1.52亩的84.87%。综合考虑全县现有耕地数量、质量和人口增长、发展用地需求等因素,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四、相关政策说明
根据中央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应充分共享应用2015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全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分编制规划和计划时应采用2015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切实发挥调查成果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调查数据平台作用,推动调查成果广泛应用。
南县2015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公布后,相关支农惠农政策,不因地类变化而改变。
365bet送彩金 南县统计局
2016年12月13日